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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业大学党委第二巡察组巡察财务处党支部工作动员会

添加时间:2023-04-20 浏览次数:

内蒙古农业大学党委第二巡察组巡察财务处党支部工作动员会

按照校党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419日,校党委第巡察组巡察财务处党支部工作动员会在团委会议室召开。会前,巡察组组长林宝同志主持召开与财务处党支部书记李立峰同志的见面沟通会,传达了校党委第五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动员会上,校党委第巡察组组长林宝同志通报了本轮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林宝同志就深化政治巡察、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李立峰同志代表财务处党支部领导班子作了表态发言。

校党委第巡察组副组长常亮同志及巡察组全体人员,财务处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以及教职工代表参加会议。

巡察组组长指出,财务处党支部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关注“三个聚焦”监督重点清单相关内容,巡察组将通过受理信访、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调阅资料、走访调研等方式,重点监督检查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师生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财务处党支部主要负责人李立峰同志代表财务处党支部对第五轮巡察进行表态发言,他指出党支部将以此次巡察工作为新的起点,反思工作,查找差距,改进提高,把行动进一步集中到干事创业上来,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财力保障。把本次巡视看成一次很好的自我剖析、自我认识、自我提高的机会,看成一次密切联系群众、改进思想作风、加强党性锻炼、提高自我修养的良好机遇,虚心诚恳接受监督检查,扎实落实整改要求,认真建立整改台账,明确工作内容,落实责任人、改进措施和完成时限。能够立即整改的,坚持立行立改,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在的效果。

巡察组在巡察期间(420日至521日),接访地点:财务处209设立意见箱,位置在:财务处二楼楼梯转角处。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财务处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的反映。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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