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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校职工10月工资未代扣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添加时间:2019-10-16 浏览次数:


 

因财务系统升级,学校在发放在校职工10月份工资时未代扣个人所得税。在职职工10月的个人所得税将从个人11月的薪酬所得(税后)中代扣。受此影响,1015日至1115间发生的在校职工劳务费将在1115日后发放。

特此说明!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财务处

2019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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