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转业务操作说明
添加时间:2019-05-16 浏览次数:
一、由收款部门登录内蒙古农业大学智慧校园系统创建内转申请单。
(特别提醒:内转申请单必须由收款部门创建,支出部门待创建后才可登录系统提交内转收入单)
二、登录后菜单中选择内转业务-内转申请单创建内转申请单。
三、创建完成后由财务处进行内转申请审核。
四、待财务处审核完成后,由支出部门登录内蒙古农业大学智慧校园系统,在支出业务单管理-其他-内转收入中填写内转收入单。
五、支出部门填写完成后提交打印报销单,并附相关原始凭证提交至财务处审核。
上一条:从多项目列支一笔费用说明
下一条:从财政厅开具“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及“公益事业接受捐赠统一收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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