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汇入款项需提供的信息及资料
添加时间:2017-07-06 浏览次数:
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外汇管理局要求,从国外汇入我校各项资金需通过以下开户行和账号结算:
账户名称:内蒙古农业大学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账号:154006248232
二、办理外币结汇手续需提供的资料及有关要求
1.向开户银行提供双方合作协议、合同、来款说明并加盖学校公章。
2.如有国外来款的老师,请及时与财务处出纳科联系,办理外汇结汇手续,如未及时办理手续,收款银行按外汇局的规定在15个工作日后将此款退回该国付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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